優良旅宿美容美髮認證暨防疫有功表揚

  花蓮縣新冠疫情爆發到疫苗接種工作,花蓮縣政府特別感謝在這段期間所有民政、警消、環保、教育、衛生單位及醫護等人員在防疫工作不遺餘力,共同守護縣民健康。此外為維護消費者健康權益,在疫情警戒許可下,持續推動本縣營業衛生分級認證評核制度,昨日(11/25)也特別邀請花蓮縣民宿協會理事長葉陳錦、花蓮縣觀光旅遊民宿協會理事長林文松、花蓮縣國際民宿協會理事長鄭竹雅、花蓮縣觀光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劉惠美及花蓮市形象商圈發展協會理事長劉玲玲,共同頒發證書予通過優良評核認證業者,參與活動人數高達150人。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推動營業衛生分級認證評核制度至今已邁入第8年,今年接受稽查輔導並且通過評核制度之業者計164家,依據交通部觀光局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本縣合法營業民宿家數仍高居全國之冠達1,800家、旅館家數154家,合計1,954家。旅宿業者衛生分級認證申請,首先由業者自行申請核備或衛生局主動評核,衛生局進行書面審核及現場評核,通過者再核發營業衛生優良標章並透過多元管道公布,以提供消費者多元選擇依據,更能提升業者營業衛生,落實自主管理,確保來自國內外的消費者都能擁有安心、放心且開心的旅遊住宿環境。
  朱家祥局長進一步表示,旅宿業者取得執業執照後,執業期間需依「花蓮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落實營業衛生自主管理,主要項目有環境衛生(飲用水水質標準、病媒防治設施並有消毒記錄、水塔清洗、公用廁所清潔消毒、設有急救箱)、專業衛生(住房須知告知、房間清潔消毒、盥洗及寢具用品消毒或丟棄、房間四周及通風口清潔)、從業人員衛生(每年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每年參加自主衛生講習、穿著整潔工作服)等。旅宿業者亦需配合衛生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生稽查輔導,若有規避、妨礙或拒絕依「花蓮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2萬5,000元以下罰鍰。
  民眾如欲進一步瞭解營業衛生相關資訊可逕至花蓮縣衛生局官方網站(http://www.hlshb.gov.tw)或電洽衛生局疾病管制科營業衛生諮詢專線:03-8246698洽詢。(記者吳思怡/報導)


圖:衛生局長朱家祥(右五)表揚通過營業衛生分級認證及新冠肺炎防疫有功旅宿業者。

圖:衛生局長朱家祥等來賓與旅宿業者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