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10月1日開徵

  111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至10月31日截止,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繳款書已於9月16日全面寄發,全縣有近1,600輛營業用汽車要繳稅,車主收到繳款書後,請記得如期繳納稅款,以免逾期受罰。
  稅務局指出,為方便民眾繳納,提供多元繳稅方式,如金融機構臨櫃繳納(郵局不代收)、約定轉帳繳稅、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信用卡繳稅、便利超商繳稅(限3萬元以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或電子支付帳戶轉帳繳稅、利用工商/金融憑證或統一編號加車號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款。稅務局呼籲民眾,疫情期間可多加使用e化繳稅方式,不用出門在家也可輕鬆繳稅。
  該局特別提醒,今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末日為10月31日,繳納截止日開放至111年11月3日24時前不加徵滯納金,惟111年11月1日至111年11月3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若逾11月3日始繳納使用牌照稅,每逾3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
  最後貼心提醒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請至該局財產稅科、玉里分局或就近向監理站使用牌照稅服務櫃台申請補發,或利用該局資訊網站線上申辦、視訊櫃臺方式申請,如有使用牌照稅疑義,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42至248,將有專人竭誠提供服務。(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