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未辦理車輛變更擅自加裝座椅小心受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發現小貨車車主因工作需求自行在後座加裝座椅,讓貨車後座供人員乘坐,但未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亦未補繳使用牌照稅,行駛道路遭警方查獲,被稅捐稽徵機關裁處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在相同汽缸排氣量下,貨車的使用牌照稅額會比小客車低。若貨車後座要加裝座椅作小客車使用,在使用前應先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差額稅款。若未依規定辦理,即視為移用牌照,一旦使用公共道路遭查獲,將依使用牌照稅法處以全年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貨車車主有加裝座椅使用需要,應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差額稅款再上路,以免受罰。
民眾對於使用牌照稅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地方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或稅務專線82261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