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各級民代及村里長福利互助一福音
縣議會第19屆第5次定期大會,10日由民政處、行政暨研考處工作報告,民政處長林金虎於工作報告中特別提到,徐榛蔚縣長有鑑於各級民代及村里長在基層為民服務,相當辛勞,特別是在風災期間更是負責第一線的查報工作,尤具危勞,為照顧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於月前交付民政處研議福利互助金保障額度是否可提高,以增加各級民代、村里長及其眷屬福利之保障。
經民政處研議,並參酌目前互助金結餘款及申請案件實務需求,尚有提升醫療互助金及失能互助金額度空間,業於上星期五(7日)簽奉縣長徐榛蔚核定。惟依自治規則修定程序之規定,該修正條文務應公告60日且經法規委員會審議及縣務會議討論通過,再報經內政部及縣議會備查後即可施行。
本次互助金之調升,並不增加各級民代、村里長及所屬機關繳費額度,且可溯及自今(110)年1月1日施行。(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醫療互助金及失能互助金額度今年起調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