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內各漁港均未開放垂釣
籲請民眾勿觸漁港法
全臺各縣市新冠疫情仍為第三級警戒,農委會漁業署為防止疫情擴散,避免群聚感染,已於5月22日起關閉第一類漁港垂釣區。花蓮縣政府呼籲,縣內各處漁港皆為禁止垂釣區域,請民眾勿於港區內群聚垂釣,違者經漁港安檢所蒐證後函送本府,將依漁港法第18條及第21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處長吳昆儒說明,在維護漁港作業環境整潔的防疫工作上,縣府日前已於花蓮漁港及石梯漁港港區公共區域實施全面擴大消毒作業,使用藥劑為中央推薦對新冠病毒有效之消毒劑(環署衛輸字第0485號),針對漁港範圍內假日魚市、卸魚區、拍賣市場、娛樂漁船登船碼頭、暫置區、公共廁所等地全面消毒,並和花蓮區漁會加強宣導漁港工作人員及漁業從業人員每日加強防疫警戒及自主消毒工作。
另外,花蓮縣石梯坪、磯崎、鹽寮海濱等屬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區域,皆暫停開放至6月28日,民眾可於該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相關發展,所設立的「東海岸觀光防疫專區」(網址:https://www.eastcoast-nsa.gov.tw/zh-tw/event/news/2801),即時查詢該處所管之遊憩區域、活動等最新狀態。(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