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里鎮、富里鄉「秧苗」、瑞穗鄉「鳳梨花」農損
災害救助獲核定 受理期限至2月8日
今(110)年1月上旬數波寒流來襲,縣內農作物陸續傳出寒害損傷,適逢第一期水稻育苗及鳳梨花採收時期,損害更是明顯,縣長徐榛蔚獲悉訊息,立即請農業處協同相關單位,儘速啟動救助作業。繼秀林鄉「桃」獲核定災害救助,玉里鎮和富里鄉「秧苗」,與瑞穗鄉(興南段及溫泉段)「鳳梨花」災害救助也獲核定,請符合救助資格的農友於受理期限內,儘速前往耕作所在地的公所申請。
農業處說明,氣候的極端變化,影響了土地收成的好壞,現時正是第一期水稻育苗及鳳梨花採收時期,應該是農友展露笑顏的時刻,卻因寒流造成水稻秧苗葉片黃化、枯萎及生育不良,鳳梨花果實冠芽的葉片,也出現零星變色斑塊,造成農友將面臨嚴重的農業損失。
縣長徐榛蔚表示,感謝瑞穗鄉農會總幹事黃盛皇與產銷班農友們,於月初發現鳳梨花嚴重凍傷,立即和縣政府反應,共同為農友爭取最大保障。經縣府組成勘災小組,會同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東區分署、瑞穗鄉公所等相關單位前往現勘確認災情後,釐清符合救助標準,隨即函請建議救助。
經縣府啟動災害救助程序後,本(1)月29日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109年1230及110年1月上旬寒流」花蓮縣農業災損辦理現金救助,並自110年1月30日(六)起至2月8日(一)止共計有10天的申請期,公告現金救助之鄉鎮為玉里鎮、富里鄉及瑞穗鄉(興南段及溫泉段),玉里鎮、富里鄉公告救助作物品項為「水稻秧苗」,救助金額為每箱12元;瑞穗鄉(興南段及溫泉段)公告救助作物品項為「其他短期切花(鳳梨花)」,救助金額為每公頃6萬元,請符合救助資格的農友儘速前往耕作所在地之公所申請。
農業處說明,農民申請現金救助時,請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規定,檢附所需文件,俾利辦理,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最後,農業處呼籲,秀林鄉「桃」的災害救助受理期限至2月1日止,請符合申請資格的農友儘速前往辦理,勿讓己身權益受損。(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寒流造成玉里鎮、富里鄉水稻秧苗葉片黃化。
圖:縣府農業處人員到瑞穗鄉(興南段及溫泉段)勘查鳳梨花農損情況。
圖:鳳梨花葉片出現零星變色斑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