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有處去 水泥業協同處理助去化廢棄物
降低汙染 將有助提升花蓮縣整體效益

  花蓮縣政府與台泥和平廠合作,提出以水泥窯技術來協助解決花蓮縣正面臨的垃圾問題,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提出興建台泥DAKA再生資源利用中心與既有之水泥旋窯協同處理垃圾,可大幅降低縣內廢棄物運送至宜蘭利澤焚化廠的車輛運輸距離,直接降低廢棄物運輸引起之相關污染,亦可解決花蓮縣垃圾去化的難題。
  花蓮縣沒有可以自主處理垃圾的焚化爐,目前縣內有33萬人口,每日產生130~150公噸垃圾必須外運至其他縣市焚化,自109年宜蘭利澤焚化爐開始減收本縣垃圾,從每日120公噸降為每日80公噸,導致花蓮縣垃圾只能暫堆置於縣內掩埋場,另每年需回運飛灰固化物,增加約2100公噸掩埋,縣內目前僅剩3座未飽和掩埋場,因此面臨掩埋場飽和之困境,垃圾無處去的窘況。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和平廠(以下簡稱台泥和平廠)為配合政府水泥產業東移政策,率先取得和平水泥專業區土地之設置和平水泥廠,規劃設置3套水泥熟料的水泥旋窯生產系統,經環保署審查通過在案,依環保署「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8條第1項規定,此案仍屬於水泥業,並未變更,因此不須重做環評,依法僅需進行環差,已於109年12月通過環評委員審查,審查程序依規依程序進行,並無不當。
  此外,水泥業(窯)協同處理廢棄物將有助提升整體效益包括:一、減緩氣候變遷(替代燃料減低水泥製程之二氧化碳,可減少碳排放量;同時減緩溫室氣體效應),二、改善廢物管理(減少花蓮縣垃圾暫置掩埋量,廢棄物資源化提升水泥製程之資源效益),三、促進循環經濟(以替代燃料取代燃煤,符合循環經濟理念;使用再生能源,節省成本)。另外,對於未來進出台泥和平廠之垃圾運輸車輛亦已妥善規劃運輸路線,避免穿越和平村落,並將專用出入口設於和工五路,路線避開學校、部落及密集住宅區等敏感區。
  花蓮縣政府及台泥和平廠於促参期間透過各種管道不斷與鄉親溝通說明,包含108年促参法的公聽會、109年環差的說明會,也多次下鄉到和平村辦理說明會及座談會,同時也於環差大會中承諾設立監督委員會,並定期辦理溝通協調會,除了聽取民眾意見,持續做好監督及改善工作。
  環保局強調,台泥和平廠於排放管道設有自動連續監測系統,24小時與環保局連線,其排放標準也依環評承諾下修空氣污染物濃度,其中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100mg/Nm3,環評承諾25mg/Nm3、SOx法規標準300ppm,環評承諾50ppm及NOx法規標準為450ppm,環評承諾350ppm。除了24小時不間斷的傳輸排放數據外,台泥和平廠皆有定期檢測,環保局亦不定期派員採樣檢測。經查近三年該廠排放數據,僅有兩筆粒狀污染物超過標準,皆為儀器故障,並即時提出故障報備及排除,其餘煙道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粒狀物(Par)、戴奧辛及重金屬稽查檢測,均屬符合排放標準。(記者吳思怡/報導)


圖:環保局人員前往視察台泥和平廠水泥窯。

圖:環保局人員前往觀測台泥和平廠自動連續監測系統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