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像一把傘-冷 眼 旁 觀

  人只要一息尚存,他就「活」著;但是,生與死的「活著」其意義不同。
  最快樂的人,老說、老笑、老給老友傳訊息聊天敘舊。
  最健康的人,老走、老動、老古錐、老小孩、老取樂。
  最呆傻的人,老急、老氣、老鬱悶、老苦幹。
  最聰明的人,老玩、老豁達、老幽默。
  最悲觀的人,老認為活著浪費空氣,死了浪費土地,不死不活浪費新台幣。
  其實,人活著有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追求生存和溫飽,活一天,算一天,但沒有明天或將來的打算。
  第二個層次:活得有「體面」,別人怎麼好,我也要怎麼好,甚至想後來居上,超越別人。所謂體面,就是自己面子比別人好看,這樣才能比較出誰輸?誰贏?
  第三個層次:明白地活著。這是屬於精神層面的活著,不但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活著,還更要讓別人跟自己一樣高高興興地活著。他知道:「創造被需要」,帶給別人活得更有價值。
  「創造被需要」必須犧牲自己的心力,要付出不少代價,為了別人也能好好的活著,所以自己的生活刪繁就簡,犧牲掉多餘的享受。正如同有人打比喻:「每塊木頭都可以成為一尊佛,只要去掉多餘的部份。」
  所以,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要活得真正有意義,並不是吃得好、住得舒服、有名望、富貴有面子,而是要活出一片「素與簡」,多關心朋友,多接「地氣」。家有梧桐樹,自有鳳凰來。做人好比一把傘,你不為別人擋風遮雨,誰會把你舉在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