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封閉未供公共通行 需課徵房屋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之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非屬房屋稅條例之課稅範圍,但如非供公眾通行使用者,應依其實際使用情形按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表示,民眾如將自家騎樓裝設鐵門、圍籬等阻礙通行,或設攤營業等情形,應依實際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例如騎樓封閉供住家使用,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設攤營業則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變更使用、移轉或承典,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
  民眾如有房屋稅方面疑義,可利用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解說。(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