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其變以節哀-漁 樵 閒 話

  中文的遣辭用字向來相當講究,推敲老半天,不僅規避詞不達意,而且是要合乎典故義理,以免貽笑大方。
  親友舊識往生,我們經常聽聞要喪家的人「節哀順變」以示慰問關懷。其實這四個字大有來頭,不是一體皆可適用。如果是年輕少婦剛死了丈夫,請她「節哀」是一片善心好意,但要她「順變」有點違背倫常。人家老公屍骨未寒,鰥夫就急著鼓勵她「順變」另擇新枝棲息,也等於是求婚表白,未免太過性急,形同強要這位未亡人成為「文君新寡」,實有失厚道,是吧!
  「節哀順變」一語出自(禮記‧檀弓下):「喪禮,哀戚之至也。節哀,順變也。君子念始生之者也。」所謂「君子念始生之者也」即指「孝子」,也是專指「父母去世後居喪的兒子」。
  因此,「節哀順變」只能適用於「孝子」,對於往生者的父母、妻女就不能曲解誤用。
  「節哀順變」的詮釋注疏有三個層次:
  一、父母過世是為人子女最悲痛的時刻,所以希望支撐家業的兒子節制哀傷,順應變故,「念父母生己,不欲傷其性。」
  二、守孝的兒子,「辟踴有節算」。所謂「辟踴」是說傷慟之餘捶胸頓足,哀痛至極的表現,傷悲之餘,必然會影響一個人的身體健康。故曰「辟踴有節算」,要有人勸加「節制」。
  三、「節哀順變」不能用於對所有死者家屬的慰問,而只限慰問遭「父母」之喪的男丁,對象的「身分」非常特定,對「未亡人」、「杖期生」不適用。
  古文八大家之一的「韓愈」曾舉例唐順宗駕崩前留下遺詔說:「古先哲王明於至道,莫不知其終以存義,順其變以節哀。故存者不至於傷生,逝者不至於甚痛,謂之達理。」詔示繼位的皇帝「順其變以節哀」,這是關於「節哀順變」內涵的最清楚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