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物不因繳納房屋稅而成為合法房屋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誤認為無使用執照的違章建築,只要繳納房屋稅後,就會變成合法房屋,但其實繳納房屋稅與建築物是否合法建造是完全沒有關聯的。
  該局指出,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係對附著於土地上之各種房屋及可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並以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計算而來的。所以違章房屋在未拆除前,亦應課徵房屋稅,而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無法使違章房屋據以合法。
  稅務局呼籲,房屋所有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其有增建、改建者亦同。
  如您對房屋稅之課徵尚有疑義,歡迎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透過總機03-8226121轉232至239等電話查詢;玉里分局電話:03-8882860轉212至213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