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繳房屋稅 滯納金最高加徵15%

  為提醒工作忙碌而忘記繳納房屋稅的鄉親,花蓮縣地方稅務局已於日前透過電話語音、發送簡訊方式,以及郵寄納稅查詢單,提醒尚未繳納稅款的民眾儘速繳納,以免逾期愈久,加徵愈多的滯納金。
  稅務局指出,本(110)年房屋稅開徵9萬4千多戶,統計至目前尚有7千多戶尚未繳納,依稅捐稽徵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將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
  另外,該局特別提醒民眾,防疫期間為避免群聚感染,如不慎遺失本年度房屋稅繳款書,可至稅務局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hltb.gov.tw)線上申辦或電話申請補發,如仍有其他疑義,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32至239,玉里分局(03)8882047轉212至213、231洽詢。(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