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業配合防疫停課 教育處續關注紓困案
協助業者面對可能的衝擊

  目前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停止到班上課至110年6月14日(一)止。縣內補習班若因配合防疫辦理停課者,依「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25條規定,自事實發生日之次日起10日內,按事由發生後賸餘課程時數比例,退還當期開班已繳之費用。但經學生同意以補課、提供授課錄影資料或其他適當方式處理者,不在此限。
  為落實防疫工作,維護學童健康,縣府除持續辦理到班稽查、宣導,確認本縣173家立案短期補習班,皆落實並配合防疫政策辦理外,教育處長饒忠也特別指示業務單位,持續關注中央對於紓困4.0特別預算方案,協助業者面對可能的衝擊。
  教育處表示,目前本縣短期補習班業者部分透過視訊教學方式,停課不停學,延續學生學習;至於配合政府防疫政策而停課者,經向教育部瞭解,除延續去年提供營運資金貸款及補貼手續費外,也刻規劃對於業者配合停課期間造成營運衝擊達一定程度者,研議減輕營運衝擊之具體紓困措施。本府亦向中央提出薪資、房租、貸款及行政人事費等紓困需求,同時也感謝花蓮縣補習教育事業協會以及縣內各短期補習班業者在這段期間展現對防疫的重視與作為,希望大家攜手共同度過難關。(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