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總統特赦韓豫平、張淯森
花蓮高分院:再審程序繼續進行

  前陸軍少將韓豫平、士官張淯森因2880元加菜金宴客,違反公款法用涉貪遭判刑4.5年定讞,總統蔡英文考量韓豫平、張淯森兩人情節具特殊性,情輕法重,為落實「罪刑相當」的憲法原則,及平衡過苛刑責對其人身自由及退休權益處罰,22日批示同意特赦2人。花蓮高分檢日前提新證據聲請再審,受理的花蓮高分院表示,特赦不影響判決事實及理由,再審程序繼續進行。
  韓豫平、張淯森兩人於104年分別任職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參謀長、行政士,因違反國防部加菜金作業規定,以團體加菜金支付指揮官宴請下屬餐會3名軍眷,費用共計新台幣2880元,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及刑法罪刑,分別遭處4年6月、1年有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案經最高法院於111年2月9日駁回上訴確定;韓豫平的退除給與另依法減半。檢察官嗣以案件有疑,主動為被告利益,另向法院聲請再審中。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發言人庭長林信旭接受媒體聯訪指出,根據最高法院106年台抗字第842號刑事裁定,特赦是向未來發生效力,不溯及既往,且只限於主文,不影響原來判決事實和理由。林信旭並說明,接獲再審聲請後,已分案由合議庭法官處理,法官將考量特赦對原來判決產生的效力,確認檢察官所提再審理由是否會動搖原判決的事實認定,若沒有就駁回,若有就進入一般訴訟程序。
  韓豫平辯護律師林國泰接受媒體採訪指出,特赦宣告罪刑無效,雖不用執行,但原判決事實、理由仍存在,罪名仍在並非無罪,經多名立委、人權團體極力爭取,花蓮高分檢調查發現仍有審酌空間,日前聲請再審。林國泰指出,韓豫平積極奔走,希望法官能了解軍中特殊文化,軍人及眷屬同樣都應受到國家照顧,基於事實對韓豫平裁定再審,爭取將原判有罪部分改判無罪。(本報新聞中心/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