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逾5成屋主未繳房屋稅 請把握5月31日繳納期限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1年房屋稅繳納期間即將於5月31日截止,本(111)年房屋稅開徵戶數9萬5千多戶、稅額5億7千多萬元,截至目前尚有逾5成納稅人未完成繳納,稅務局提醒尚未繳納稅款或遺失、未收到繳款書的民眾,可透過該局資訊網站(https://www.hltb.gov.tw)線上或以視訊櫃檯方式申請補發,亦可就近至各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以便及早完納稅捐,避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該局進一步說明,今年房屋稅並未延長繳納期限,除因疫情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檢疫等情形可免事前申請,展延至6月30日外,提醒民眾注意,逾期繳納房屋稅者,依稅法規定每逾3日需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將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
  另外,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該局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例如便利超商繳稅(代收稅款限額3萬元)、自動櫃員機、信用卡、電子支付帳戶、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運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 Code或下載行動支付繳稅APP等,民眾可多加利用。
  稅務局特別提醒,如係利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轉帳繳納房屋稅者,請記得5月31日前預留存款,以備提兌。如有其他房屋稅疑義或補發繳款書事宜可撥打稅務專線03-8226121分機232至23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