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完成三讀
縣府未來持續落實督促各新設置畜牧場管理

  花蓮優質純淨的自然環境,孕育出優質的農畜產品,花蓮縣政府為期農業環境永續發展,致力協助農畜農友,除於今年3月和中央爭取2900萬協助畜牧業者設備轉型,經過一年多的努力,「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終於22日完成三讀。
  近年來全國各縣市舉凡有大型新設立畜牧場,其申請過程無不發生諸多爭議,為了在產業、環境、生活品質等各方發展間取得最佳平衡點,花蓮縣政府參考其他縣市現行相關規定內容,並考量花蓮縣農業腹地限制,研擬「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
  農業處長吳昆儒表示,感謝國立東華大學在草案研擬期間,綜合多位專家學者提供精闢見解,及協助綜整花蓮縣各界民眾意見,感謝臺灣大學動物科學領域學者的意見襄助,感謝花蓮縣議員們的關心和提供建議。縣政府在意見收集期間亦邀集法制團隊協助審核,在縣內北中南辦理不下10場次意見諮詢、平台會議、綜合座談,彙集各方建議及意見後,今年4月重新公告修正後條例草案,備受各界矚目的自治條例,在大家的齊心努力下,終於完成三讀。
  吳處長提到,由於時代進步及生活方式改變,原有農村生活環境也逐漸有不同的新型態,農林漁牧,都面臨引入科技化和現代化的必要提升。未來自治條例正式公告後,縣政府相關單位,會戮力落實督促各新設置畜牧場管理,從基本飼養設施、生產環境改善、防汙降噪、動物福利等多方面進行,期許共同努力打造更美好的花蓮環境。(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