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公所調解業務蟬聯全縣冠軍

  花蓮市長魏嘉賢26日出席花蓮縣110年度特優村里長、績優調解委員、民政人員暨調解業務考核績優公所表揚大會,向花蓮市獲獎人員致意,並恭喜他們獲奬。花蓮市公所執行調解業務考核歷年來一直保持全縣第一名,今年再度蟬聯冠軍寶座,15位調解委員均獲縣長獎的肯定。
  這項表揚活動26日在美侖大飯店舉辦,由縣長徐榛蔚主持及頒獎。魏嘉賢市長出席,並代表花蓮市公所接受調解業務考核績優公所第一名的獎項。魏市長指出,花蓮市公所已經連續多年獲得調解行政業務第一名的殊榮,感謝李建興主席帶領的調解委員會以及市公所民政人員大力推動下,在這次考核獲得相當好的成績,進而受到花蓮縣政府的肯定。
  魏嘉賢說,調解業務主要是降低興訟,在進入司法程序前能透過調解將問題釐清,解決不必要的紛爭,感謝調解委員的認真與辛勞,市公所未來會開辦法律資訊的課程,讓民眾自我建立法律意識。
  花蓮市在109年度的調解業務考核再度獲得全縣第一名,而在獨任調解績優人員獲縣長奬的則包括主席李建興,委員鍾文欽、林西東、蔡志通、吳健澧、呂闕秀梅、林志鵬、陳啟參、胡毓恩、戴文堅、陳政宏、陳正倫、吳培珍、游淑惠、陳妙珠等多人。另外,轉介調解績優獲縣長獎肯定的則包括花蓮警分局小隊長呂國成、警員王仲榮、詹皇晨、袁家勳、黃耀武、李權峰、中正派出所警員李晨甯、自強派出所警員蔡丞峻、明台產險課長柯昆宏等。
  花蓮市調解業務考核有功人員還包括張秋雲、王佳薇等二人,而花蓮市公所里幹事汪珍珠與課員葉勁逸則獲績優民政人員肯定,其中汪珍珠獲內政部表揚。在特優村里長表揚名單裡,花蓮市有民心里長孫華祥以及主權里長潘素裝等二人。
  民政課長潘堂盛表示,花蓮市調解案件在109年度總收件數為1393件,成立案件為808件,不成立案件83件,退地檢地院78件,撤回104件,尚在調解中188件,一方未出席128件,併案處理4件,成立及達成率為90.68%。
  至於受理的案件裡,車禍案件占67%成立,債務糾紛占6%,房屋租賃、買賣等糾紛占2%,妨害名譽、妨害自由、妨害秘密等占2%,詐欺案件占1.5%,土地與工程糾紛占1%,其他案件則占20.5%。(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縣長徐榛蔚頒發調解業務考核績優公所第一名獎盃給花蓮市公所,市長魏嘉賢(右)代表受獎。

圖:魏市長與獲獎的花蓮市村里長、調解委員、民政人員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