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專案稽查短期補習班及幼兒園

  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教育部宣布自110年5月19日起至110年5月28日止,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且兒童課照中心及補習班暫停上課,學生停止前往在家學習。為確保落實防疫措施,縣府教育處進行專案稽查,針對縣內短期補習班及幼兒園進行宣導稽查,確保業者都能遵守規定,若未配合防疫規定者,將移送衛生局做後續行政裁罰。
  教育處代理處長饒忠表示,防疫期間,請補習班業者及幼兒園遵守相關規定,也請學生停止前往補習班或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共同防堵疫情,避免造成破口。
  教育處表示,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之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含幼兒園)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惟補習班及課照中心「不適用」前揭規定,此期間請學生停止前往補習班或兒童課後照顧中心。
  補習班若因配合防疫辦理停課者,依「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25條規定,自事實發生日之次日起10日內,按事由發生後賸餘課程時數比例,退還當期開班已繳之費用。但經學生同意以補課、提供授課錄影資料或其他適當方式處理者,不在此限。(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全國各級學校及補習班停課,縣府到短期補習班及幼兒園進行專案稽查,並宣導防疫及退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