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檢辦理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表揚暨教育訓練座談會

  9月26日花蓮地檢署於該署辦理111年度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表揚暨教育訓練座談會,花檢檢察長蔡宗熙於會中表揚花蓮市公所、吉安鄉公所及新城鄉公所等績優執行機構,蔡檢察長也表示,社會勞動人多為經濟弱勢者,易受候選人利益所引誘,請與會人員於今年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選舉期間,加強對社會勞動人進行反賄選宣導,也請對前來洽公之一般民眾宣導反賄選。
  本次的教育訓練,花檢由主任觀護人鄭書琴講解執行社會勞動相關法令及應行注意事項、政風主任黃文壕對機構進行廉政宣導及由新城鄉公所生命禮儀管理所陳恩誼所長與與會人員做執行社會勞動經驗分享,最後在執行檢察官黃雅楓主持之下進行座談,聽取各機構的意見,並檢討執行的得失
  社會勞動是以提供勞動或服務來替代入監執行的制度,限於輕微犯罪者,讓短刑期的受刑人由消費者轉成生產者,創造產值,回饋社會,也可讓受刑人因不必入監而維持既有的工作與生活,兼顧家庭照顧,同時節省監獄的收容成本,減少國庫支出。花蓮地檢署於民國98年起執行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嚴格遴選社會勞動執行機構,並在各機構的積極協助下有顯著的成效,花檢也請各機構持續大力支持社會勞動制度。(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