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聚烤肉全都罰 吉安警查處10人

  6月14日晚8時左右,吉安警分局太昌派出所經民眾檢舉在吉安鄉明義二街附近有民眾群聚,巡邏員警前往發現該處共有4女6男共10人正在該處的公共空間內餐敘、烤肉,明顯違反三級警戒不得群聚的相關規定,員警當場予以查處告發,並直接函報花蓮縣衛生局裁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19日宣布全國升至第3級疫情警戒,因疫情嚴峻,警戒持續延長至6月28日,為避免疫情擴散,禁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如今「全民防疫」已成為全民共識,但仍有少數民眾不聽勸阻,警方呼籲民眾及業者務必落實政府的防疫規定。
  經統計,目前花蓮縣的確診案例多為染疫者由外縣市返鄉,進而造成家庭群聚感染,因此,縣長徐榛蔚再次呼籲鄉親落實居家防疫五不守則:「不探親」、「不訪友」、「不串門」、「不共食」、「不聚餐」,隨時保持高度警覺性,共同守護家人與彼此的健康。
  花蓮縣警察局長蔡丁賢表示,群聚的地方就是危險的地方,當前警方的查處重點是社區家族群聚,花蓮縣內有177個社區,207個原鄉部落,轄區警方會結合村里長、部落主席持續宣導及嚴格查處,請鄉親們自律自規,也呼籲民眾熱心舉報,全民防疫一條心,大家齊心守護美麗的家園。(記者吳佳俊/報導)


圖:太昌所員警到吉安鄉明義二街,查獲10人群聚烤肉違反防疫規定,當場函報花蓮縣衛生局裁罰,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