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滯納金及滯納利息試算服務 快速又準確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稅捐稽徵法有關滯納金修正條文,已於110年12月17日公布,將滯納金加徵率由「每逾2日」加徵1%,修正為「每逾3日」加徵1%,最高加徵率由15%降為10%,並自今(111)年1月1日施行。
  該局指出,財政部為方便民眾及代收稅款金融機構快速準確計算滯納金或滯納利息,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提供線上試算服務,只要進入該網站點選線上服務→線上稅務試算→滯納金、滯納利息即可試算,若無網際網路可於電腦安裝離線版程式(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便民服務→資料下載→核算加計利息、滯納金、滯納利息最新利率檔及程式)亦可離線試算。如有試算服務等相關問題,可撥打國地稅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