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延長申報期間 稅款怎麼繳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表示,因應全國疫情三級警戒,今(110)年展延109年度所得稅(含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及繳納期限至6月30日,已收到稅額試算繳款書或是以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系統印製繳納期限為110年5月31日之繳款書,將自動展延至6月30日,仍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不加徵滯納金或利息。
  該分局特別提醒,6月3日以後四大超商不代收原繳款書,必須重新印製新的繳款書才能到超商繳稅,亦可透過下列方式繳納稅款:
  (一)持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線上繳納,或以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逕行掃描QR-Code繳納。
  (二)如符合「稅額試算服務」且繳納「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持自然人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加密碼或以行動身分識別認證方式,至超商多媒體資訊機(KIOSK)補印「稅額試算繳稅繳納單」,並至超商櫃檯繳納稅款即完成申報。
  (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或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重新列印展延期限之繳款書(自行繳納15G)」【展延繳納期限為110年6月30日】至超商或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納。
  該分局呼籲,防疫期間請納稅人在家多利用網路申報系統進行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選用委託取款、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行動支付工具等線上轉帳方式繳納稅款,減少出門以降低群聚感染的風險。民眾有任何申報問題,歡迎撥打免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