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或車主戶籍遷出 使用牌照稅免稅優惠將取消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身障者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可以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同一戶籍法院選定之監護(輔助)人所有之車輛,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一身障者以一輛為限。
  該局指出,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或監護(輔助)人所有之車輛,經核准免稅後,身障者或車主因故遷出原址,致不符合「同一戶籍」之免稅要件,免稅優惠將被取消,並自戶籍遷出日起恢復課稅。
  該局特別呼籲,免稅優惠一旦被取消,不會因身障者與車主遷回同址即自動回復免稅,需由民眾重新提出申請,始自申請日起再次適用免徵使用牌照稅,事關身障者權益,請民眾多加注意。
  民眾如尚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42-246,將有專人竭誠為您解說服務。(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