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保官守護您 視訊服務零距離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上路後,各稅捐稽徵機關皆設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協助納稅人對於稅捐爭議事件與稅捐機關溝通協調,或對其權益受損要申訴、陳情及提起行政救濟之案件,均可請納保官提供協助或諮詢。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該局目前設有2位實務經驗與專業知識豐富的納保官,以協助納稅人進行稅務疑義之溝通協調、申訴或陳情,並提供必要之諮詢及協助,調解納稅人與稅務機關間認知之差異。另為因應疫情及服務偏鄉地區民眾,該局設置「視訊櫃臺」服務,民眾只需備妥身份文件檔案,利用手機、平板或電腦透過「視訊櫃臺」(https://www.hltb.gov.tw/線上櫃臺)即時拍照及上傳檔案,即可補發當期繳款書、房屋稅籍證明書、課稅明細表及繳納證明書等資料,不受時間地域之限制,便民服務再升級。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如需納保官協助,可透過書面、傳真、網路、電話等多項管道提出申請。另外,該局資訊網站亦有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及宣導短片,供民眾查詢相關資訊。民眾如有疑問或需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請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納保專線電話03-8233188、8882247,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