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要件 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花蓮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是民眾最常申請的節稅項目。因應疫情嚴峻導致民眾不便出門洽公,該局為擴大便民服務,民眾可透過電話或網路線上申辦方式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稅務局指出,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二、無出租或供營業用的情形;三、土地上的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四、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五、都市土地面積以3公畝,非都市土地以7公畝為限。
  因此,該局特別提醒,若已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的土地,戶籍因故全戶遷出,即不符合按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要件,將恢復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若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成年直系親屬再將戶籍遷回該址,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後,當年才能再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民眾如有任何稅務疑義,請撥該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分機182至187;玉里分局:03-8882860分機222、25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