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林鄉「桃」災害救助獲核定 受理至2月1日

  自去(109)年跨年夜起迄今,約半個月內已連續3波寒流,並陸續影響國內農作物造成寒害。縣長徐榛蔚表示,因今(110)年1月上旬寒流影響,造成秀林鄉高山地區有下雪情形,部分桃樹植株出現枝條受損、顏色改變等凍害情形,經縣府啟動災害救助程序後,本(1)月22日獲農委會公告「109年1230及110年1月上旬寒流」,花蓮縣秀林鄉「桃」啟動天然災害救助,救助額度標準為每公頃7萬5,000元,請符合救助資格的農友儘速前往秀林鄉公所申請。
  農業處說明,秀林鄉高山地區「桃」遭受凍害災情,經縣府組成勘災小組,會同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東區分署、秀林鄉公所等相關單位前往現勘確認災情後,釐清符合救助標準,隨即函請建議救助。依農委會公告資訊顯示,秀林鄉受理期間自1月23日起至2月1日止,共計10日(例假日照常受理;受理最後一日如逢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請符合申請資格的農友儘速前往辦理。
  花蓮縣政府表示,近年來因天候的異常,常造成農業災害,其他地區農友如有發現相關農業災害情形時,請立即前往公所通報,以利辦理後續的救助程序。本次公告資訊,救助鄉鎮為「秀林鄉」,救助項目為「桃」,救助額度為每公頃新臺幣7萬5,000元。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農業處說明,農民申請現金救助時,請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規定,檢附所需文件,俾利辦理。此外,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也請公所應成立專案小組,動員機關內服務人員或村(里)長,分組併行協助農業災情勘查及現金救助工作。
  徐榛蔚表示,截至目前接獲各鄉鎮公所反應因低溫所致農作物損害者,縣府皆積極前往協助災情確認,如符資格品項,縣府將全力向中央爭取天然災害救助公告。農業處近日陸續勘查富里及玉里的秧苗場、瑞穗興南段和溫泉段的鳳梨花,確認相關災害情形,並已於日前發文予農委會建請救助公告。農業處再次提醒,此次秀林鄉公告受理期間至2月1日(一)截止,請符合資格的農友儘速前往在地公所申辦,逾期將不予受理。(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日前寒流造成山區下霜雪,秀林鄉「桃」遭受凍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