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疫苗注射巡迴 8月起微解封

  因應日前新冠肺炎警戒全國降級,防範狂犬病疫情傳播的巡迴注射自八月起也開始微解封。花蓮縣政府呼籲各鄉鎮民眾,在各巡迴注射地點配合防疫措施原則指引下,協助毛小孩進行狂犬病疫苗注射,同時,為落實源頭管理,於活動現場也將辦理犬隻植入晶片寵物登記。
  花蓮縣長徐榛蔚指出,縣府積極防範疫病發生,109年花蓮縣犬貓狂犬病疫苗注射逾2萬餘頭,注射率達八成以上居全國本島第一。完善動物狂犬病疫情防治,可阻斷疾病傳播鏈,除了維護動物健康,亦等同保護民眾的生命安全。
  花蓮縣府農業處長吳昆儒表示,原定今年6、7月的巡迴注射工作,因應突發的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配合中央防疫警戒升級而暫停辦理。中央宣布微解封後,花蓮縣政府與鄉鎮公所合作辦理的狂犬病疫苗預防巡迴注射及寵物登記工作隨即啟動。目前規劃八月共辦理35場次,巡迴日期如下:花蓮市8月9日至31日上班日上午9時至11時,壽豐鄉8月16日至20日,玉里鎮8月16日至26日(詳細時間及地點請上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網站https://acdc.hl.gov.tw/),請設籍在花蓮縣的民眾皆可攜帶紅色注射通知單、證件及家中毛寶貝前往巡迴地點施打。
  吳昆儒呼籲,野生動物皆具有野性,除切勿隨意接近外,也要提高警覺,避免遭可能罹患狂犬病動物咬傷;如萬一被動物咬傷時,首先要保持冷靜,牢記動物特徵,儘快使用大量肥皂、清水沖洗15分鐘,並以優碘消毒傷口,然後儘速送(就)醫評估是否要接種狂犬病人用疫苗;而在動物部分,除觀察動物行為外,也請儘速通報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或本縣動植物防疫所進行處置。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長周黃得榮說明,為防範人畜共通傳染病發生,請注意「二不一要」工作:1.不要接觸野生動物;2.不棄養家中寵物;3.每年定期攜帶家中寵物(犬、貓及人工飼養食肉目動物雪貂、浣熊等)施打狂犬病疫苗;若飼主未依規定每年攜帶家中犬貓等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者,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記者吳思怡/報導)


圖:狂犬病疫苗注射巡迴活動8月啟動,請民眾攜帶紅色注射通知單、證件及家中毛寶貝前往巡迴地點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