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上傳電子帳簿 省時省力又安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表示,為提升電子化服務效能,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調帳查核案件,除(1)會計師簽證申報案件。(2)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申報案件。(3)決算申報案件。(4)清算申報案件外,均得採用網路或媒體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既省時又便利。
  該分局說明,自106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安裝電子帳簿上傳軟體,利用網路平臺上傳或媒體遞送帳簿資料電子檔案,免再提示紙本帳簿,且自108年起,營利事業經由網路成功上傳帳簿資料電子檔案後,可將其他補充資料,如股東會決議文件、薪資印領清冊或租稅減免證明文件等透過網路進行上傳作業。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為消弭營利事業對其帳簿資料電子檔案永久留存於系統供查核運用之疑慮,營利事業上傳之帳簿資料電子檔案僅供國稅局當次查核使用,並於審查完竣開徵後即予刪除,營利事業可安心上傳。
  該分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採用網路或媒體提示電子帳簿資料後,紙本帳簿資料仍應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5條至第28條規定妥善保存,以備稽徵機關查核。且嗣後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時,如須複印憑證及有關文件,營利事業仍應負責免費複印提供。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至北區國稅局網站(網址為https://www.ntbna.gov.tw)(首頁/點選「電子帳簿上傳服務」專區)查詢,或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國稅局將竭誠提供服務。(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