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疫情與保障鄉親生命安全
徐縣長呼籲相關人員盡速接種二劑疫苗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防範國際疫情嚴峻及新型變異株威脅,自110年1月1日起強化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業管場域人員新冠疫苗接種規範,請相關場域工作及從業人員儘速於本月17日前完整接種2劑新冠疫苗,花蓮縣政府將於本月18日全面稽查各場域人員接種新冠疫苗情形。
  縣長徐榛蔚表示,為保護社區降低傳播風險,請相關場域工作及從業人員應配合指揮中心防疫規範,並應完整接種2劑新冠疫苗,配合稽查人員提供相關人員疫苗接種紀錄卡(黃卡)查驗,若有不配合、妨礙或阻擾情形,將從重給予處分,請各場域業者務必遵守及執行防疫規範。
  花蓮縣衛生局提醒,請相關人員儘快完成接種疫苗,民眾可以透過1922公費疫苗預約平台或者直接向合約院所預約接種疫苗,經過醫師評估後接種疫苗,並於接種疫苗後在院所觀察15分鐘後,若身體無不適情形再離開,並按時程完成接種2劑新冠疫苗,取得完整保護力。(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新冠疫苗合約醫療院所及衛生所。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相關場域從業人員應完整接種2劑新冠疫苗,並配合提供疫苗接種紀錄卡(黃卡)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