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犬肇事加強管制 縣府誘捕絕育及宣導

  針對吉安鄉光華村驚傳4犬隻攻擊家貓事件,花蓮縣政府接獲民眾陳情報案後,立即派員,會同光華派出所員警及陳情民眾現地勘查,現場已由吉安鄉公所捕犬人員設置誘捕籠誘捕肇事犬隻。經初步瞭解,該四隻肇事犬隻應為無主之流浪犬,後續誘捕後將送交收容所進行絕育及收容,不會再進行回置。
  農業處長吳昆儒說明,流浪犬活動區域具有「移動性」,再加上如有食物來源,其活動區域極容易與民眾生活區有重疊性而造成影響。由於光華村南濱的海岸地區及鄰近的農場景點區為遊客造訪點,存在食物來源,成為遊蕩犬主要出沒地區。為避免人犬衝突,吳昆儒呼籲,請勿隨意餵飼,因為隨意飼養不僅造成環境髒亂,也容易衍生衝突、造成危險!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長周黃得榮表示,為了進行犬隻數量控制,目前花蓮也正進行免費的犬貓三合一(絕育、寵物登記、狂犬病疫苗施打)活動,請家中飼養犬貓之飼主,儘速帶上家中毛寶貝前往花蓮巿「高橋動物醫院(花蓮市中正路142號)」及玉里鎮「和平動物診所(花蓮縣玉里鎮和平路60號)」進行三合一工作。此外,針對民眾反應的流浪犬熱區,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也將持續進行誘捕、絕育及收容。
  處長吳昆儒說,參考109年狂犬病巡迴注射頭數,光華村約有43頭。防疫所將和吉安鄉公所合作加強狂犬病預防巡迴注射外,後續將派員前往光華村進行家戶訪視宣導飼主應盡的法律責任,包括管養、絕育、寵物登記、狂犬病疫苗注射等,也請民眾切勿隨意餵食流浪犬,以免造成犬隻聚集。
  所長周黃得榮說明,此事件後續誘捕到之犬隻,如若為「有主」之家戶犬隻,則該犬所屬之飼主疏縱犬隻肇事恐涉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將處以新台幣3,000元~1萬5,000元罰鍰;而另依據民法規定,受害民眾亦得提起犬隻所屬飼主的民事責任。而對於受害動物的所屬飼主,也會再予以行政調查釐清,是否有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如若為「無主」的犬隻,則將透過捕捉後,送往公立動物收容所進行收容絕育。(記者吳思怡/報導)


圖:吉安鄉光華村驚傳4犬隻攻擊家貓事件,縣府派員,和光華派出所員警、陳情民眾現地勘查,準備設置誘捕籠誘捕肇事犬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