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源富籲徵礦石稅及地方分配須尊重議會

  近日多數議員仍持續關心礦石稅敗訴的後續責任問題。本席當然樂見花蓮縣政府有穩定的地方稅收,來充實地方財政的不足,還可以多做社會福利及照顧兒少福利、老人福利及志工、義工等慰勞工作之上。可是縣政府的態度及縣議會議員等人看法卻不同調,各有各的立場及主張,看法也不同,本席希望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需要建立在府會和諧,相互尊重的原則之上。不是互相推卸責任,全推給議會三讀通過的自治條例,叫全體議會議員背書。(若是當時從30元慢慢調漲到70元。或許今天就沒事了)太猴急了!
  據《上報》報導,2020年5月8日,傳出花蓮縣議會議長帶11名議員密訪台泥和平廠,有意討好業者,將礦石稅從每公噸70元降為35元,抺黑事件未平息。11名議員到現在還忿忿不平,縣府也未還其公道,叫議員如何支持地方稅礦石稅。
  2021年2月10日中國時報報導花蓮礦石稅漲7倍 法院判調降稅額,花蓮開徵礦石特別稅,有業者認為調幅過高提起訴願,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花蓮縣地方務局敗訴確定。期間縣政府上訴多次也遭駁回,全案定讞。(三審定讞要翻盤不容易,要提釋憲談何容易)違法超收的稅金應該趕快退還福安礦業。(後續還有利息滯納金等問題)
  是否可以下次從30元開始合法徵收,多餘的叫廠商贊助縣政府社會地方福利金(先合法徵收,再逐年調高徵收金額到70元或是100元也可以)?
  請縣府律師團趕快提釋憲程序,釋憲完備,大法官解釋清楚,才有機會再審。
  多位議員建議礦石稅稅收鄉鎮市統收分配稅額由5%提高至10%(縣府不願多給地方鄉鎮市地方稅,讓多位議員感到痛心。
  最後,「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制訂之目的,乃為花蓮縣為辦理自治事項,充裕財源並衡平礦石開採對山林保育、水土保持及自然景觀之影響,特依地方稅法通則制定。請縣府三思而後行。(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