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停車兼具友善便利 花蓮市路邊身心障礙及婦幼停車格共55格

  為照顧身心障礙及婦幼民眾安全與滿足無礙路邊停車需求,花蓮縣政府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針對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汽車停車位的比例,盤點並規劃花蓮市區路邊專用停車格位分配,其中有30格為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及25格婦幼停車格,共55格專用停車格,智慧停車兼具友善便利,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建設處表示,為方便民眾辨識,分別以藍色及粉色停車格線劃設,並設有專用告示牌提醒民眾注意。藍色的身心障礙車格為持有身心障礙者停車證明之身心障礙者所駕駛或乘坐之自小客車,停放於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位者,前三小時免收費,停放於一般收費停車格位者,前一小時免收費 (免收費規定僅適用花蓮縣路邊收費停車格)。另外,粉色的婦幼車格供乘載孕婦或六歲以下兒童之車輛使用,未具有相關停車之識別證明者不得停放。停車位識別證明以孕婦健康手冊、兒童健康手冊、孕婦健康手冊及兒童健康手冊內所附之停車位識別證、地方政府核發之停車位識別證或其他足資證明孕婦或兒童身分之事證為限。
  縣府提醒民眾,停車請按格位標示及告示牌規定,違規占用停車位者,依停車場法第32條及第40條之1規定,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路邊停車格佔用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逕行舉發或拖吊。為擘劃建構花蓮智慧交通的發展藍圖,花蓮縣政府除了建立智慧停車導引系統介接停車資訊外,滿足裝卸貨專用停車格釋出道路空間及安全動線,亦盤點及規劃身心障礙及婦幼民眾安全的停車環境,提供優質、無礙與安全停車空間,期能讓花蓮市區除了智慧便利,也成為一個友善方便的城市空間。(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藍色框線停車格為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將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圖:有粉紅色框線的停車格為婦幼停車格,供乘載孕婦或六歲以下兒童之車輛使用,未具有相關停車之識別證明者不得停放。

圖:婦幼停車格的告示牌。

圖:智慧停車導引系統也納入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及婦幼停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