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可通信申請服務

  為配合防疫措施,減少人員跨境流動,並免除民眾申領補償費舟車勞頓之不便,花蓮縣自109年4月1日起已全面受理通信申領徵收補償費保管款且金額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領款人僅需填妥及檢附相關表單,郵寄送至花蓮縣政府地政處(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文件經審核無誤後,補償費即可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
  相關申請表單可至花蓮縣政府地政處網站「便民服務措施」下載點選列印所需資料。或洽服務電話8227171分機473~47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地政處長吳泰焜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全國疫情警戒升第三級至6月28日,為全力配合防疫,防疫期間,請符合資格之民眾多加利用。(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