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阿拉伯回花蓮過年 1個多月後確診

  花蓮縣衛生局3日公布COVID-19確診案20745在花蓮足跡,這名確診者農曆年前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入境返回花蓮,近日準備出國自費篩檢為陽性,呼籲民眾若收到細胞簡訊通知,立即快篩或到醫院採檢。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表示,3日境外移入新增的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確診案例中有一例在花蓮縣,案20745於農曆年前自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入境,上飛機前、入境與居隔期間的篩檢皆為陰性,但日前準備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自費出境前篩檢驗出陽性(Ct值35.9);與案18610、19392兩例境外移入確診者有接觸史。
  花蓮縣衛生局3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案20745在1月25日入境,採檢陰性後搭乘防疫計程車入住花蓮縣防疫旅館,於2月8日進行檢疫期滿採檢陰性,即解除居家檢疫並進行自主健康管理7天。直到昨天經醫院PCR檢驗為陽性,因此透過中華電信、警政系統追溯足跡。
  案20745於2月16日至3月1日足跡包括吉安鄉的秘密旅行民宿、美崙田徑場、花蓮市的江洱診所、周家小籠包店、老八味乾拌麵、中油崇德盈加油站及吉安鄉的租屋處等。
  花蓮縣衛生局副局長鍾美珠說,因案20745而匡列接觸者,分別為PCR採檢8人(4名採檢結果皆為陰性,另4名居住宜蘭報告未出);居家隔離6人(含宜蘭4人)、自主健康管理2人、自主健康監測29人。
  同時通知足跡店家計7家,加強內部環境清消,並由環保局進行店家周邊清消計9處。今天公告足跡圖,提醒曾出入相關場所者,於足跡重疊次日起14天,進行自我健康監測,若有上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相關症狀,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鍾美珠解釋,與案20745同行的案18610在入境時被驗出陽性及案19392在2月8日確診,而案20745目前被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列為境外移入,雖然入境時採檢陰性,3月2日驗出為陽性,將再檢驗他的抗原、抗體,以確認是病毒潛伏,還是之後被感染。(本報新聞中心/報導)


圖:案20745花蓮足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