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頂遺址遭地主破壞 文化局緊急搶救

  嶺頂遺址位於花蓮溪出海口南側、海岸山脈北端前緣的海階坡地,早在4500年前即有人群世居於此,網墜、箭鏃等出土遺物說明此地人群依山傍海利用自然資源的生計行為。自3500年迄2000年前製玉的花岡山文化人亦於此地開展輝煌的製玉文化。花蓮縣文化局遺址監管人員於去年巡查嶺頂遺址查見,遺址範圍內壽豐鄉山嶺段19及24地號西側邊坡被拓寬,可見長達數十公尺的原堆積考古地層,文化層厚達30-50cm不等,排列整齊的列石堆積遺構與灰坑等遺跡。嗣後文化局即以公函行文地主,說明涉及相關法律規定,並應避免再予擾動,並於今年2月辦理現勘,研議後續處置作為。
  花蓮縣位於台灣本島東部,長期以來為都市化與工商業開發程度較低的縣市,遺址分布密集且保存狀態相較於西部為佳。2018年經成功大學考古團隊普查,掌握縣內246處考古遺址分佈。為積極保護本縣考古遺址,文化局聘任3位遺址監管人員,每四個月巡護227處遺址、每月巡護15處列冊遺址、兩週巡護指定遺址一次。花蓮縣境幅員遼闊,227處遺址廣佈於海濱、深山荒野之中,文化局於有限的人力勉力執行監管保護執責。惟花蓮地區因地殻抬升、暴雨沖刷等自然條件,表土層淺,遺址文化層於地下三十公分即出露,不易保存。而怪手機具的開發行為,歷千年堆疊積累的遺址文化層往往轉瞬即逝,實非巡查監管密度能即時掌握。為事先掌握縣內各種開發資訊,搶在開發行為前完成保護及工程減輕作為,文化局已建立幾項橫向聯繫的通報機制;包括責請花蓮縣建築師公會於受理建造執照申請作業先行進行查對工作,各鄉鎮公所函報簡易水土保持計畫時副知文化局,以利本局先行掌握縣內建築、農地利用等開發行為,於開發前先行處置,維護遺址文化資產並降低業主開發成本。花蓮縣政府網站首頁並已公告周知本縣列冊遺址相關資訊。
  本次嶺頂遺址範圍內山嶺段19、24地號受不當工程行為擾動,因地主事先未向壽豐鄉公所申請簡易水土保持計畫申請,故文化局未能於施工前掌握工程資訊、即時介入處置,於遺址監管人員巡查之際查見遺址受擾動作為,現場已施工完畢。文化局於2月8日邀請考古學者、本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鍾國風、壽豐鄉公所及開發業主辦理現場勘查,確認後續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置作為及遺址保存減輕策略。文化局目前已請專業考古人員進行地層與遺跡的測繪紀錄及遺物採集,紀錄完成後將設置說明標誌牌,並輔導地主共同守護遺址文化資產。文化局長吳勁毅表示,此次考古遺址在地主未知情的情況下逕行施工,以致減損文資價值,為全民之憾,文化局將奠基於此次事件的教訓,更積極與相關單位、地主橫向聯繫,提供列冊遺址資料與文資法監管保護規定,以花蓮縣考古博物館為基地,更廣泛、深入的向本縣縣民推播考古遺址文化內涵與保存價值,與縣民攜手共同守護腳下這片土地的歷史。(記者陳品雯/報導)


圖:嶺頂遺址遭地主私自拓寬道路開挖而露出文化層,文物露出或毀損,文化局人員趕緊勘查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