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擅自加裝座椅使用小心受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將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如未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款者,視為移用使用牌照,依變更後較高稅額處2倍之罰鍰。
  該局舉例說明,以2,000CC車輛為例,小貨車一年應繳使用牌照稅為3,600元,客貨兩用車則為1萬1,230元,因此小貨車後排加裝座椅,應即向監理機關申請變更並補繳差額稅款,否則一旦使用公共道路遭查獲,會被視為移用牌照,依規定處以全年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該局提醒民眾,貨車如加裝座椅變更使用,千萬記得要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後再上路。民眾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撥打03-8226121轉242至248,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