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國家公園疫情警戒5日起2級作為

  依據110年9月27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營建署「國家公園區域因應COVID-19疫情警戒第2級之遊憩人流出入管制措施」指引,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太管處)自110年10月5日起恢復生態保護區內各登山路線承載量、山屋開放1/2住宿量。
  山屋與生態保護區防疫管理:
  1.考量維持社交距離與山屋通鋪密閉特性,公告調降山屋住宿量為原數量1/2。
  2.太管處生態保護區內各登山路線及錐麓古道:恢復原入園承載量。
  3.其他路線:恢復正常申請無乘載量管制。

山友加強自主防疫管理
  1.太管處山屋地處偏遠且無常駐管理人員山屋,惠請山友自備防護清消用品,並於入住山屋期間強化自我防護與環境清潔消毒。
  2.因山屋屬密閉空間,請依照核准床號間隔使用,未經核准請勿擅入。如經衛生機關公布有確診足跡,應啟動緊急應變措施,加強環境清消或封閉14天後再行開放。
  3.已申請入園核准者,應依入園許可證注意事項規定,量測全隊人員入園及離園時之體溫,並透過紙本投遞或線上方式回報予國家公園管理處。屬於指揮中心公告之「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之人員,應取消或暫緩申請入園;入園隊伍成員若有發燒、呼吸道不適或嚴重咳嗽者等症狀,應自行取消入園。
  4.山友應隨身攜帶口罩、維持社交距離、自備防護清消用品、強化個人衛生與清潔消毒,並參考「登山健行活動防疫自主檢核表」落實登山安全與防疫風險自主管理。
  5.建議山友應加強各個人衛生與清潔消毒,除同住家人以外,營地帳篷以1人1帳為原則。
  6.山屋內用餐應分時分流;營地用餐應於戶外通風處維持社交距離下分散用餐,或於各自帳內用餐。
  7.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指引,戶外維持1公尺安全社交距離、全程配戴口罩。

疫情警戒仍未解除 請同為疫情把關
  另如花蓮縣政府或秀林鄉公所等政府機關另有防疫管制或封閉措施,太管處將配合辦理。太管處亦將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協助防疫稽查,請山友遵循並積極配合防疫管制相關措施,共同為防疫把關。(記者張麗英/報導)


圖:10月5日起太魯閣生態保護區管制調整。

圖:南湖大山與中央尖山。(太管處資料照片)

圖:登山健行防疫自主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