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全面催繳 請如期繳納以免受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統計至目前為止110年度地價稅有近6千餘戶尚未繳納,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將自111年1月14日起進行大批催繳,請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於期限內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不含郵局),稅額3萬元以下可至便利超商繳納,或使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 (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繳稅,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並移送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增加額外負擔。
  該局指出,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及第39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未於限繳期間繳清應納稅捐者,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由稅捐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因此,稅務局特別呼籲,經強制執行案件除滯納金外,納稅人尚需負擔執行費用、金融機構扣款手續費等,為避免增加額外負擔,請納稅義務人務必儘速繳納。
  另外,該局提醒民眾,如已搬遷新址也請記得通知稅務局更改繳款書投遞地址。如對地價稅有任何疑義,請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分機182至187;玉里分局:03-8882047分機222、253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