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登記之工廠才能享有減半課徵房屋稅優惠

  近來有業者詢問,工廠因業務需要擴充廠房規模,在原合法登記廠房旁,自行擴建無使用執照的大型違建房屋,可否一併申請減半徵收房屋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規定,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房屋稅可享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即稅率1.5%)優惠,而所稱「合法登記之工廠」,係指廠房須為合法房屋,並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之工廠。因此,違章增建廠房部分因非屬合法建物,無法辦理工廠變更登記,難認屬合法登記之工廠,自無減半徵收房屋稅之適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近來有部分業者係依「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取得特定工廠登記,雖有效期間內,雖得不受土地使用及建築法規之相關處罰,並得准予接水、接電及使用,但仍須取得土地及建物合法使用之證明文件,才可依相關規定申請登記為合法工廠,如僅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係處於未登記工廠受政府納管輔導成為合法工廠階段,與房屋稅條例所稱合法登記之工廠有別,仍應依實際使用情形(工廠)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由於房屋稅採按月計算稅額,無使用執照之增建或新建違章房屋,如經合法保存登記並辦理工廠變更登記後,請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您對房屋稅尚有疑義,歡迎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透過總機03-8226121轉232至239、玉里分局03-8882860轉212至213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