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發補助金 中低收入戶最快3月底可領到

  配合行政院訂定加強關懷(中)低收入戶民眾政策,花蓮縣政府預計於3月30日撥給弱勢民眾第一個月之加發生活補助,預計自110年3月至12月加發補助低收入戶每人每月750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500元,將按月撥入符合領取資格之本縣民眾帳戶,合計1萬2,617人受惠,總金額848萬8,500元。
  花蓮縣長徐榛蔚十分關心本縣弱勢民眾相關權益,特別指示縣政府主計處、財政處極力配合社會處行政作業。此外,因現行福利措施並未給予中低收入戶現金補助,部分未提供帳戶建檔之中低收民眾可向戶籍地公所補登資料,相關補助將於下個月一併撥付民眾戶內;對於具客觀原因無法提供郵局帳戶之民眾,則每月由縣府清查後另行郵寄匯票。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長陳加富表示,本次3月份加發補助政策情況緊急,縣府自3月15日收到衛生福利部來文後,立即排入縣務會議議程,趕在縣議會臨時大會前提案納入預算,以確保讓弱勢民眾依時間領到補助款。
  本次加發補助政策是針對經濟較為弱勢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發放,與109、110年的弱勢加發是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二者補助事由、對象皆不同,只要具(中)低收入戶列冊資格均能領到,由縣府主動檢核資格後撥付,民眾不需要重新申請。
  關於本次(中)低收入戶加發補助政策,民眾若對於發放政策及項目有疑問可逕撥衛福部諮詢專線:1957,若對於撥款及撥款帳戶異動等補助細節可先洽所屬戶籍地鄉鎮市公所。(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