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照顧弱勢 花蓮市火化補助增為4千元

  為照顧弱勢族群,花蓮市公所今年一月起,火化補助將從原來的三千元增加為四千元,可獲補助的身分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老人、身心障礙者、特殊境遇家庭者、兒童少年扶助者,以及原住民等七類身分。市長魏嘉賢表示,藉此讓弱勢市民的基本生活持續獲得合理且妥善的照顧。
  為強化對弱勢家庭的社會救助,花蓮市公所在102年7月15日實施「花蓮市公所申請火化差額補助實施要點」。殯葬所長陳柏欣表示,近年來政府關注弱勢族群的照顧,行政院在106年6月14日增訂公布俗稱「艱苦人條款」的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規定全國的低收入戶使用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所經營或委由民間經營及代理之火化殯葬設施及骨灰(骸)存放設施,皆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
  魏嘉賢市長也說,花蓮市火化差額補助的用意,乃是針對市民因為身故,家屬必須籌措大筆喪葬費用,以致增加財務支出,而市公所的喪葬津貼則希望能減輕市民家庭負擔,維護其生活安定,也具有社會扶助的性質。
  花蓮市公所在108年1月1日提高喪葬補助,由原補助的兩千元提高為三千元,受補助的對象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老人、身心障礙者、特殊境遇家庭者、兒童少年扶助者、原住民等設籍花蓮市的七類身份,每年約補助480人次,補助金額達100萬以上。
  近年來國內社會及經濟情勢迅速變化,物價亦逐年上漲,為加強照顧市民,保障弱勢民眾基本生活並兼顧社會公平,花蓮市公所111年1月1日起再調增弱勢市民火化補助金額,由三千元增加為四千元。
  魏嘉賢指出,「主動關懷,尊重需求,協助自立」是花蓮市公所執行社會救助的核心價值,對於設籍花蓮市亡者家屬之關懷,是施政願景「落實社會福利」之一環,也是花蓮市重大施政項目,希望能彰顯對市民體恤之意,以實現扶助弱勢、落實社會正義之精神,讓國家資源發揮最大之效益。(記者張麗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