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展延違法仍可挖山 民間團體籲修礦業法

  全台最受矚目的礦場爭議案,同時也是第一件主張「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的「亞洲水泥新城山礦業權展延案」,最高行政法院於9月16日作出最終判決,駁回亞泥的上訴,讓這個備受爭議的「20年礦業權」終於遭到撤銷。但這個判決,只是讓亞泥的礦業權回到「提出展延申請中」的狀態,依《礦業法》規定,展延只要提出申請就視為存續,因此亞泥新城山礦場不會因判決結果而受影響,仍然可以持續挖礦。
  對此,民間團體23日集結在行政院前,要求蘇貞昌院長所帶領的民進黨執政團隊,必須立即啟動《礦業法》的改革工作,用最快的速度終結這種荒謬不合理的現象,提出政院版草案送入立院,並於本會期完成《礦業法》的修法。

礦業惡法迫害山林 侵害原民權益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說明判決內容,最高行政法院指出:採礦乃近距離破壞土地及自然資源而威脅原住民族群生存及傳統文化之開發行為。未於核准礦業權展限「前」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以下簡稱原基法)第21條諮商同意參與程序為違法之行政處分。《憲法》第143條附著於土地之礦屬國家所有,得採礦係立法者授權行政機關給予「特許」;立法者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12項就原住民族土地採礦,於《原基法》第21條明示應與原住民族諮商同意參與分享,乃調和國家目標後做出之立法決定,未牴觸《憲法》第143條,且不能因有礦業法修法提案,反稱原基法無規範採礦權展限之效力。

新的展限申請及准駁 應適用展限時之法令
  未「事先」尊重原住民族意願及平等對待踐行《原基法》第21條即展限,無異使原住民族事前諮商同意參與程序未經實現;亞泥所稱之「事後」參與,只是事後回饋,此時原住民族對其土地繼續變化之事實,已失足以即時保障其權利及意願之機制,並使原欲保障原住民族生存權及文化權之諮商同意參與分享權,由《礦業法》第13條有關礦業權之展限於主管機關作成准駁前視為存續之規定削弱其功能,使維繫原住民族及其傳統文化之土地,流失於公有土地私有化及不停止之開發行為,不符《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及《原基法》第21條。
  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會長田明正則嚴正指出,判決雖然贏了,但亞泥可以繼續挖礦,礦下200多位居民仍然得生活在恐懼中,整個部落2000位族人的權益,也在亞泥持續挖礦的情境下持續遭受侵害。亞泥利用《礦業法》這部惡法,長期盤踞在太魯閣族人的土地上,剝奪族人使用土地的權利已達48年,什麼樣的政府可以眼睜睜看著這樣不正義的事情一直持續?
  再者,除了長年土地遭侵佔的爭議未解,2018年小英總統親自主持的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行政院林萬億政委、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部礦務局主導下的「三方會談」,決議要做的「過去土地流失的真相調查、攸關居住安全的礦區地質調查、攸關部落未來的礦場轉型與部落永續發展計畫」,三年了還沒有一個結果,太魯閣族人們必須同時面對毀家滅園的恐懼、拿不回遭侵佔的土地、與耗神燒腦的諮商同意談判,試問在部落權益持續受侵害的情境下,亞泥怎麼可能做到符合「事前、自由、知情、同意」原則的諮商同意?
  我們希望政府盡快公布土地歷史真相調查報告、礦區地質安全調查結果;亞泥則是必須理解與正視部落提出的30項諮商同意條件,在這樣的情境下,我們認為可以進行三方會談形式的協商討論,對土地歷史不正義的事項確認與道歉,才有機會真正的邁向和解。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說明,玻士岸部落長年面對政府和企業,這幾年花了非常大的力氣整合內部意見,2018年的三方會談,對政府提出具體的8大訴求,2021年諮商同意的協商,對亞泥也提出了30點條件,但目前並未得到亞泥和政府的正面回應,雖然亞泥對外表示與部落的諮商程序正在進行中,但實際上距離踐行《原基法》所規定的事先、自由、知情、同意原則的諮商同意程序,亞泥還有很大一段路需要努力。我們期待亞泥積極面對判決結果,正面回應部落提出的條件,也期待政府盡快健全諮商同意的制度和操作原則,讓企業得以依循。
  另外,這次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明確指出,礦業權展延這個程序是讓主管機關經濟部礦務局得以「定期檢視環境的變化、自然資源之耗竭、衡量社會變遷及公共利益等因素後,審慎衡量展限與否」,扎扎實實地打臉礦務局一直以來對於礦業權展延把關十分草率的作法,也彰顯《礦業法》第31條礦業權展延原則核准例外駁回的荒謬。
  而亞泥新城山礦場不需停工的現狀,也凸顯《礦業法》第13條規定「採礦權者只要提出展限申請,礦業權就視為存續」是非常不合理的。目前礦務局手上有69個礦業權展延案正在申請中,加上亞泥新城山礦場總共70個,都能依此規定繼續不斷的挖好挖滿!如果《礦業法》一直不修,這樣誇張離譜的情況還會持續侵害土地、居民生活環境及老百姓的權益。(本報新聞中心/報導)


圖:民間團體23日集結在行政院前,要求行政院立即啟動《礦業法》的改革工作,提出政院版草案送入立院,並於本會期完成《礦業法》的修法。